根据学校关于认真组织评荐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相关文件精神,艺术学院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和21级班主任为成员的评优小组对各班级报送的名单进行了审核评定。经过审核评定,拟推荐等36名同学报学校参评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3月29日三天。
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口头或书面实名向艺术学院学生科反映(联系电话:1588527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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