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黔财教〔2022〕81号)的通知》,2022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指标为15名,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2年国家奖学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我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无不当言行;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六)在校期间无原始成绩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平均学分绩点)与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奖励标准及人数
(一)奖励标准:每人8000元。
(二)奖励人数:2022年共奖励学生15名,每个学院可报送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1-2名,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申请审批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8月31日—9月2日,学院将本方案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宣讲,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登录智慧校园平台,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
(二)9月3—13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9月14日下午5点前,学院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文档)、公示材料、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和学生获奖考证过级证书原件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9月15—3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推荐学生材料后,提交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推荐上报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将拟推荐上报学生基本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10月8-11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写评审报告,整理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报送省教育厅。
五、需送交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双面打印)。
(二)学院公示(一份,需盖学院公章)。
(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一份,需盖学院公章及学院负责人签字)
(四)学生获奖、考证过级证书原件。
六、审批原则及其他要求
(一)申请学生满足基本条件后,主要根据获奖级别及获奖次数、成绩排名、考证过级、是否党员、是否文明寝室成员、是否学生干部等情况综合择优选拔。
(二)学习成绩排名超出班级前10%,但位于前30%,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详见《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之第七条(二)成绩要求)。
(三)请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信息,按时报送国家奖学金相关资料,对不按通知规定时间报送,报送质量明显不合要求的学院,计入学生工作考核负面清单。
(四)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及模板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