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关于印发<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等制度的通知》(贵工程院政通〔2023〕78号)之《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已注册在读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无不当言行;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等活动;
(六)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无不及格科目,上一学年无原始成绩不及格科目,所学科目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
三、奖励标准及人数
1.标准: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2.人数:奖励人数:560人。具体见《2023年各类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四、申请审批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12—13日,各学院将本方案在宣传栏、班级张贴宣传,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智慧校园平台,填写学院奖学金申请信息。
2. 9月13日—26日,各学院组织申请学生如实填写《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学院奖学金申请表》(一份),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申请学生资料确定推荐名单,在全学院范围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2023年学院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智慧校园导出电子文档)、申请表和公示材料(纸质文档)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尚文丽老师。
3. 9月27日—10月2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获得学院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奖学金证书,奖学金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造册,学校计财处上卡发放。
五、其它事项
1.符合申请条件,学习成绩在3个名次之间,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比赛获省级以上表彰者,国家级考级考证通过者可优先推荐。
2.推荐学生经审查不合格的,该指标不再另行推荐。
3.未按规定时间申请或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4.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附件:
1.关于印发《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等制度的通知(贵工程院政通〔2023〕78号)
2.2023年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3.2023年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