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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07月24日 00:00点击数:
第十一号
2011年7月12—20日,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我校完成江苏省艺术本科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录取数
投档成绩
专业术科
最高分
最低分
音乐学
5
4
232
148
85.6
81.4
美术学
10
7
209
161
155.8
135.8
艺术设计
236
166
160.6
133.8
毕节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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