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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7月19日 00:00点击数:
第九号
江苏省艺术本科录取情况
2012年7月12—18日,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我校完成江苏省艺术本科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录取数
投档成绩
专业术科
最高分
最低分
美术学
10
200
155
161.6
157.2
艺术设计
209
157
172.6
149.3
毕节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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