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毕节学院科级干部考察任命工作方案
2012-05-08 17:06     (阅读:)

 

毕节学院科级干部考察任命工作方案

 

为迎接教育部对学校本科办学评估,经研究,通过民主推荐,考察任命部分科级干部充实到目前部分学院和行政部门急需的工作岗位上。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被推荐人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尤其是善于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实事求是。

(四)身体健康。

二、被推荐人必须具备的资格

(一)推荐副科级岗位,须

1、工作四年以上;

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三年以上;

3、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

(二)推荐党务工作岗位的,应是中共正式党员,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三)年龄要求:男同志年龄限定在53周岁以下(19595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年龄限定在50周岁以下(196251日以后出生),其中推荐团总支岗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5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岗位

1、政治与法学学院教学科研科副科长(1人);

2、教育科学学院教学科研科副科长(1人);

3、美术学院办公室副主任(1人);

4、音乐学院办公室副主任(1人),团总支副书记(1人);

5、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团总支副书记(1人);

6、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团总支副书记(1人);

7、科研处成果管理科副科长(1人);

8、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1人);

9、教务处师资科副科长(1人);

10、学生处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1人);

11、发展规划处综合科副科长(1人);

12、计划财务处综合科副科长(1人),财务科副科长(1人);

13、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1人),物业管理科副科长(1人),绿化保洁科副科长(1人),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1人);

14、图书馆流通阅览部副主任(1人),信息咨询部副主任(1人);

四、推荐范围

除团总支岗位外,其余岗位原则上在本部门推荐。

五、成立工作组

第一组:组  长:王明华

  员:赵     

    负责部门:政治与法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科研处。

第二组:组  长:熊 

  员:张友群  吴德辉

   负责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

六、工作程序

1、会议投票推荐。教学部门要求80%以上的人参参加,行政部门15人以下的,原则上要求全部参加,15人以上的,要求80%以上的参加。

2、个别谈话推荐。教学部门要求60%以上的人参参加,行政部门要求80%以上的参加。

3、将民主推荐情况汇总上报。

4、对重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谈话。

 

 

 

 

 

中共毕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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