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关于“地管专家”更名为“市管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8-22 17:16     (阅读:)

 

关于“地管专家”更名为“市管专家”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管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毕组通[2012]90号)精神,原第一、二、三批次“地管专家”更名为“市管专家”,按照《毕节市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原所获荣誉证书不予更换,市管专家津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从20128月开始执行。我校市管专家津贴发放方式为每半年集中一次发放。市管专家有下列同志:

第一批:张学立  母进炎   

第二批:陈永祥      卢凤鹏  文开庭

第三批:汤宇华  胥献宇      张仁明

 

 

 

组 织 部

人 事 处

20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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