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激励、检查和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平时考核占10%,学校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占20%,部门综合考核成绩占30%,部门职工对本部门中层干部考核占40%。
(一)德:思想政治素质(参考评价指标)
1、学习政治理论、管理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以及学校党委的有关决议,在原则问题上立场、观点、态度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沟通。为人师表、勤奋敬业,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二)能:组织领导能力(参考评价指标)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完整的工作档案,实行科学管理。
2、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有思路有创新,能胜任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认真抓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按时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4制定好本部门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协调好本部门工作,形成良好的团结协作氛围。
5、具有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对突发事件解决处理果断,不推,不让。
(三)勤:工作作风(参考评价指标)
1、工作具有主动性,能认真处理自己责权范围内的事务,不向上推诿。
2、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工作认真负责,乐于接受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开拓创新,不守旧,敢于承担责任。
4、爱校爱生,以身作则,具有奉献精神,工作效率高。
5、工作中有全局观念,能较好地处理下属机构、同志之间的关系,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树立威信。
(四)绩:工作实绩(参考评价指标)
1、本职工作成绩显著,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得到改进和提高。
2、创造性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3、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部门及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廉:廉洁自律(参考评价指标)
1、无以权谋私,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无权力滥用,造成工作失误现象等。
2、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考核方法
1、平时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实施,满分10分,根据分管和承担的工作,工作出现失误,被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被市直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4分;被学校层面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被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学校重要会议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学校领导对中层干部考核:学校领导班子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计算公式为:
优秀票数´100% + 称职票数´90% + 基本称职票数´75%
×100
实际有效票数
最后得分的20%计入总成绩。
3、部门综合考核: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实施,最后得分的30%计入总成绩。
4、部门职工对本部门中层干部考核:由组织部组建考核组对各学院、各处(部、室)进行考核,考核时组织召开述职述廉会议,部门领导进行述职述廉。参会人员要求,15人以下的,要求全体教职工参加,15人以上的要求70%以上的教职工参加,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计算公式为:
优秀票数´100% + 称职票数´90% + 基本称职票数´75%
×100
实际有效票数
最后得分的40%计入总成绩。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根据考核的最后得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名额按学校年度考核要求来定,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75-89分):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60-74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不称职(60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四、考核原则
1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2、中层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按教学教辅和综合部门中中层干部的3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要根据市人社局规定的比例确定,分教学教辅部门和综合部门,按一定的比例推荐优秀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其优秀名额由领导小组协商确定。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且最后得分低于74分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总分低于74分的,要降职调离中层岗位。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部,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中共毕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