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管理
关于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的通知
2012-03-10 17:00     (阅读:)

各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是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使党建活动更富趣味性和科学性,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扩大党的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和示范点建设,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经学院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并报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对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通知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内容:党组织生活、党员承诺建诺、党员服务和联系工作、党员示范点建设、党员活动室建设和党建学习资料的完善等。

   二、工作经费安排:党总支(支部)中共党员数为5人以下(含5人)的作经费原则在500.00元以内列支;党总支(支部)中共党员数为5—10人(含10人)的原则在1000.00元以内列支;党总支(支部)中共党员数为10—20人(含20人)的原则在1500.00元以内列支;党总支(支部)中共党员数为20人以上的原则在2000.00元以内列支。

   三、工作经费使用程序

    1、各党总支(支部)向组织部提交工作设计方案,工作设计方案的内容包括开展工作的项目、目的、意义、形式、达到的效果以及经费预算。

    2、组织部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

    3、各党总支(支部)按照组织部审核后的方案开展活动。

    4、相关工作结束后,提供发票在经费安排的范围内据实报销,发票经组织部审签后,由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党建工作有创新,效果突出的,根据工作需要追加党建活动经费。

    五、相关工作结束后需向组织部报工作简报。

                                        毕节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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