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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关工委组织机构人员调整的通知
2016-10-27 09:26     (阅读:)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2016年10月全省本科高校关工委工作会精神,为便于各学院(教学部)组建或调整关工委组织机构,现对各学院(教学部)二级关工委组织机构的人员组成作进一步明确:

    1.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未设党总支的学院(教学部)由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主任由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无党总支副书记或未设党总支的学院(教学部)由党员处级干部担任副主任;

    3.常务副主任由一名热心于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教师担任,委员由离退休教师(2—3名)、科级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4.秘书长由团总支书记担任。未设团总支的学院(教学部)由党员科级干部担任。

    请各学院(教学部)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或组建本学院(教学部)的关工委组织机构,并于2016年11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孔佳佳处(电子稿一并通过在线办公发送)。

 

 

 

中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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