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总体部署,今年下半年,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面向各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开通使用。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为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请各党总支、党支部抓好工作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共16项(见附件1: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对信息采集期间新发展的新转入的党员信息要及时采集。
二、具体安排
各党支部向党员(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发放《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指导党员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确认。《党员信息采集表》中第9项需要填写党员入党具体时间,教职工党员需要查阅档案,由各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信息采集员统一到档案室(原行政办公楼三楼靠右直走)康琴老师处查阅本支部党员信息(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对因外出、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填写表格的,可由他人代为填写。因外出等无法签字的,可由信息采集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党员确认信息,并标注在信息采集表上。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确保信息采集覆盖所有党员,并于7月14日前将信息采集表(纸质版并签名)报送到组织部谭晓梅处。
2、保证信息质量。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注意安全保密。对党员信息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
附件1: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附件2:党员信息采集查询档案时间安排表
中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