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甲秀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办〔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配合做好2017年“甲秀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
1.根据名额分配要求,各学院、各部门分别推荐1人,分一年研修期和半年研修期两种情况,根据申报人员和派出单位意见确定;
2.“甲秀之光”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首先由各学院、各部门分别推荐1人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再由组织部上报学校党委研究择优推荐3人报毕节市人才办,市人才办根据推荐人选条件、研修计划和行业分布等情况,确定选派对象推荐人选。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认真核实申报对象个人信息,特别是学历、职称、年龄等是否符合推荐条件,并对推荐对象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填写《“甲秀之光”选派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时,请严格对推荐对象的综合素质、行业分布进行核实,并按照推荐对象的需求实际、能力素质进行排序填写,市人才办将按照各地各单位对推荐对象的填写顺序,综合考虑各地实际、行业分布等情况,确定选派对象推荐人选。
3.请各学院、各部门于7月18日前将《“甲秀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甲秀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逾期不再受理。
附 件:《关于做好2017年“甲秀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