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2015年10月19日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印发了《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自《规程》正式执行以来,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规程》内容,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校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规范,但在实际发展党员工作中,部分党支部中仍存在审看申请书不严、培养联系人的指定不符合要求、不按时间节点报送预审材料、报送的材料不完整、档案袋封面签名不完整等不规范的问题。结合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现就如何规范我校发展党员时各阶段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关于申请入党阶段
1、审看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交的志愿加入党组织的具体行为表现,入党申请书撰写质量充分体现了入党申请人的态度及对党的认识。
(1)各党支部在接收入党申请人的递交的入党申请时,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申请人负责的态度,严格、细致地审查入党申请人的年龄、国籍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申请书基本格式是否规范,申请书的基本内容是否涵盖了《规程》所明确的“四项基本内容”。
(2)入党申请书的撰写须申请人用信笺亲笔书写。不是亲笔书写的,应及时提醒申请人须用信笺(方格横格均可)亲笔(不能用铅笔、圆珠笔)书写申请书。
2、党组织派人谈话
《规程》明确规定:“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并审核合格后,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应当在1个月内一起同入党申请书谈话。”
《规程》已明确规定了谈话人只能是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不能为其他人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时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应当在一起,不能只是其中一个人;谈话人员不能为预备党员。谈话时间为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并审核合格后的1个月内。
二、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阶段
1、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规程》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3个月,且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以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即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已满3个月;二是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2、制定培养联系人
《规程》明确规定:“党组织应当在本支部内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即:(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只能在本支部内部指定;(2)培养联系人数量为一至两名;(3)培养联系人只能是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不能作为培养联系人。
3、培养教育考察
(1)高等学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入党校学习,未进入党校学习且成绩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撰写1篇《思想汇报》,经培养联系人审阅并签署意见。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数量不足,或《思想汇报》未经培养联系人审阅签署意见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三、关于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确定发展对象
《规程》明确规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列为发展对象”。即发展对象要同时具备:①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②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未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者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2、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入党介绍人由党支部指定,不能由积极分子自行选择;
(2)入党介绍人为两名正式党员,不能指定预备党员为入党介绍人;
(3)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继续担任。
3、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主要内容
①对发展对象个人进行政治审查;
②对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
(2)政审的基本方法
①“党组织要明确专人(一般是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负责政审工作;
②函调或外调只能直接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去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③未经政审和政审不合格的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四、关于预备党员的接收
1、支委会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2、发展对象在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3、与会人员票决。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报送发展对象材料时,要一并报送发展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包括所在班级各学期的学习成绩表)、任职情况(包括在社团任职)和获奖情况。
五、关于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有1次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3、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党支部要主动提醒预备党员应于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 面转正申请;
4、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
5、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公示为5个工作日,公示记录中应说明的是5个工作日,而非5天。
六、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的填写
要严格对照已印发给各党支部的附件1的要求填写。
七、关于《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要严格对照已印发给各党支部的附件2要求填写。
八、关于《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的填写
要严格对照已印发给各党支部的附件3的要求填写。
九、关于《规程》有关参考模板的规范
《规程》中已对有关模板的内容及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各党支部报送相关材料时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模板填写,不能自行创造格式。除此外,对标题、正文、页面设置等方面作如下统一:
1、标题:统一用黑体二号字,居中对齐。
2、正文:统一用仿宋GB2312字体、三号字。
3、页面设置
(1)页边距:上下各为2.54厘米,左右各为3.17厘米。
(2)纸张为A4(宽度21厘米、高度29.7厘米)
(3)段落设置为:首行缩进2个字符,1.5倍行距。
中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