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推动我校党的建设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开展,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明察暗访的通知》(市直党通﹝2018﹞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决定组建督查组,对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全年,原则上每个季度对各党总支、各党支部随机进行明查暗访,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对各党总支、各党支部明查暗访实现全覆盖。
二、督查内容
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情况;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制定和落实学习计划情况;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和落实情况;规范发展党员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情况;发展党员工作中开展“三个六必”情况;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被督查的基层党组织不预先通知,督查组将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个别访谈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成立督查组
第一组 组长:陈兴才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罗紫元 人文学院组织员
曾 莉 理学院组织员
第二组 组长:糜 骥 监察室副主任
成员:胡世艳 师范学院组织员
周 鹏 体育学院组织员
第三组 组长:张 恒 党委宣传(统战) 部副部长
成员:范贤广 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员
张群生 生态工程学院组织员
第四组 组长:丁 虹 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成员:叶 敏 化学工程学院组织员
李海燕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组织员
五、相关要求
1.督查情况将实行通报,因工作开展不好的被市直机关工委通报的基层组织,将在本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时按市直机关工委扣除的分值的2倍扣除本部门目标考核分值,并对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2.对督查组检查出的问题有关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党委组织部将向党委进行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3.督查组要深入基层党组织、深入党员群众中实地走访,真实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工作落实情况,在督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督查记录,确保督查工作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客观性。督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报告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