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报送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琳
副组长:王 力 陈群利
成 员:彭双艳 高慧昀 曹廷暄 孔佳佳
2.校级专家委员会
校级专家委员会成员在各学院专家委员会成员中遴选,负责省级以上大创项目的评审推荐、检查、验收。
3.各学院成立大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项目”)的工作规划、条件提供、导师配备、遴选申报等。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各学科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专家组成,负责大创项目的评审、检查、验收。
二、总体要求
1.各学院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本年度预计校级立项400项,再从中推优申报省级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建设情况是省专业评估人才培养效益指标的重要支撑,请各学院各专业务必高度重视大创项目的申报,组织师生学习《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以及人才培养方案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要求。学院申报情况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三、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选题范围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五、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见附件),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各学院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创项目参加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六、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每个团队由3~5人组成,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背景的学生组成训练团队。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每个团队需配一名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可实行双导师制,聘请创业导师参与指导。
七、立项计划及评审方式
1.本年度预计校级立项400项,再从中推二分之一项目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各学院最少申报数按照2017级、2016级在校生本科生人数比例确定(见下表)。各学院申报时不限于最少申报数,可在此基础上多申报,力争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全覆盖。
| 学 院 |
本科生人数 |
最少申报数 |
学 院 |
本科生人数 |
最少申报数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33 |
31 |
生态工程学院 |
446 |
32 |
| 人文学院 |
574 |
41 |
机械工程学院 |
298 |
21 |
| 外国语学院 |
119 |
8 |
信息工程学院 |
580 |
41 |
| 师范学院 |
576 |
41 |
理学院 |
482 |
34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3 |
4 |
化学工程学院 |
413 |
29 |
| 艺术学院 |
456 |
32 |
矿业工程学院 |
322 |
23 |
| 体育学院 |
346 |
25 |
土木工程学院 |
524 |
37 |
| 合计 |
400 |
2.校级项目评审。校级项目立项评审由各二级学院组织院级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将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项目信息统计表(附件2)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项目信息表统计表要按优先推荐的顺序排序,并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推荐参加省级项目申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对各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予立项。各学院要做好评审过程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并做简报。
3.省级以上项目推荐评审。形式审查结束后,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4.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届时请各学院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做好申报准备。
八、经费资助及管理
1.经费管理实行二级学院负责制。二级学院负责对学校划拨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和审核,对项目组使用经费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经费使用。经费开支需按项目预算计划执行,项目经费使用范围:①社会调研、参加学术交流费用;②资料、实验耗材、软件购置,测试等费用;③资料打印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等。项目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招待费或劳务费等人员经费或购置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
表格1项目资助经费计划表
| 项目类别 |
项目级别 |
经费资助(万元) |
| 省财政 |
学校配套 |
|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 |
重点(国家级) |
0.6-1 |
0.6-1 |
| 省级 |
0.3-0.6 |
0.3-0.6 |
| 校级 |
|
0.1-0.3 |
| 创业实践 |
重点(国家级) |
1-5 |
1-5 |
| 省级 |
0.6-1 |
0.6-1 |
| 校级 |
|
0.3-0.6 |
九、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2019年4月2日前将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方案、院工作小组名单、院专家委员会名单(附件3)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通过在线办公发至教务处实践科张晔处,
2.2019年4月22日前完成院级项目评审,并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附件2)(一份);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A3纸骑缝装订)(文件命名方式:学院+201910688+项目名称+序号)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通过在线办公发至教务处实践科张晔处,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又将在所推荐项目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九、联系咨询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电话:13885747890 张晔
教务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