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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2019-03-05 10:29  

贵工程院办发〔2018〕9号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年发〔2018〕5号)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年发〔2016〕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三全”育人体系,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纳入人才培养体系,特制定《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学籍管理模块。从2018级学生开始,必须修满《办法》规定的“第二

课堂成绩单”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和第一课堂成绩单均装入毕业学生档案。

第二条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团委、信息化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为委员。委员会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指导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等工作。

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学院团总支书记、学生科科长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内容主要为规划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设置、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团支部“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结果并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等工作。

各班级团支部成立由团支部书记、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至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小组,由团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的认定、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条“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内容,根据学校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四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精神,主要涵盖创新创业课程、职业技能训练、创新创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等四个部分(详见附件2)。

第四条“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记录使用学校开发的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认证管理。

第五条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采用学分方式计量(具体学分计算标准参照附件2)。

第六条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至少修满12个“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方可毕业,学分构成为创新创业课程3学分、职业技能训练3学分、创新创业实践3学分、社会实践3学分。

第七条学生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情况将作为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的优先参照。

第八条非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以学年为认定期限,每学年九月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须在前七学期内修满12学分,于第八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符合毕业条件的,团委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盖章,成绩单装入档案;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延期毕业。

第九条“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优秀学生,按照一定比例,分类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第十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学生,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学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为保障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有效推行,学校对各社团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学校第二课堂课程工作量。

第十二条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由学院(部门)进行认定,上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织机构

2.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

院长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送:学校党政领导

发:各学院、各部门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织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共青团改革方案,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年发〔2018〕5号)文件通知,结合我校第二课堂开展情况,服务学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学院工作组、班级认定小组,名单构成及职责安排如下。

一、指导委员会

主 任:汤宇华 卢凤鹏

委 员:银熙平 夏 鲲 陈朝祥 王 力 周 勇

王桂红 黔 枫 李德虎 陈 永 赵炜书

王桢义 张 翔 杨玉琼 赵 军 龙 鳘

晏 环 王 兴 林 菁 刘晓红 王 朴

漆国江 詹洪波

工作职责:指导委员会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

指导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公室,挂靠校团委,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受指导委员会领导。

工作安排:

1.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及“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施行情况,适时修订“第二课堂成绩单”系列制度;

2.指导委员会召开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会议,听取“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及学院工作汇报并作指导;

3.指导委员会指定相关部门成员,裁决“第二课堂成绩单”申诉事件。

二、学院工作组

组 长:院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负责人

成 员:学生科科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

工作职责:学院工作组负责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内容主要为规划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课程项目设置,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团支部认定结果并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等工作。

工作安排:

1.学院工作组根据学院学生综合培养方案,把握“第二课堂成绩单”立德树人的发力点,合理安排学院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要求模块项目规模分配科学,总量能够保证全院学生基本学分要求。

2.统筹校内外资源,加大特色品牌项目开发,保障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的覆盖面;

3.提供合理数量学生干部岗位,加强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抓好队伍纪律管理及业务指导;

4.审核公示全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结果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办公室备案,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

5.统一规范第二课堂活动结果使用,保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班级认定小组

组 长:团支部书记

成 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认定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的认定、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工作安排:

1.班级团支部成立由团支部书记任组长,学生干部、学生代表(考虑宿舍分布、男女生比例等)组成的5至7人认定小组;

2.认定过程公开进行,接受监督;

3.秋季开学第一周内完成班级认定工作;

4.认定结果公示无异后,每位学生签字,结果报学院工作组审核备案。

附件2: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

类别

内容

学分

审核要求

考核内容

所得学分

支撑内容摘要

创新创业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程

3

考核合格

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

0—3

考核合格

此模块认定不超过3学分,超过部分可自愿申请置换通识选修课学分。

职业

技能

训练

全国外语过级考试及TOEFL、GRE、WSK考试

2-5

证书

通过四级2分,通过六级(英语专业八级)3分,通过TOEFL、GRE、WSK考试各5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1-5

证书

计算机二级证书1分,计算机三级2分(非计算机类专业),四级5分,同系列以最高项计入学分。

国家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水平考试

1-3

证书

初级1分,中级2分,高级3分,教师资格证2分,在校期间要求至少获得1项职业资格证书,无显示等级的以初级算。

参加创新创业交流活动、现场招聘会、学术报告讲座。

0.1-2

学术报告策划、总结、心得体会

参加1次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0.3-2

2500字以上学习笔记

参加一项0.3分,各项累加不超过2分。

创新

创业

实践

各类科技成果奖、学科与技能竞赛

0.5-6

参赛记录及证书

A类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A类二等奖5分/项,A类三等奖4分/项,参与A类竞赛3分/项;B类一等奖4分/项,B类二等奖3分/项,B类三等奖2分/项,参与B类竞赛1分/项;C类一等奖3分/项,C类二等奖2分/项,C类三等奖1.5分/项,参与C类竞赛1分/项;D类一等奖2分/项,D类二等奖1.5分/项,D类三等奖1分/项,参与D类竞赛0.5分/项。

专利、论文(论著)、作品(含艺术作品)

0.5-6

专利证明、期刊、论著

发明专利6分/项,实用新型4分/项,外观设计3分/项。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第一作者6分/篇、第二作者4分/篇、第三作者3分/篇);普刊中高校学报(第一作者4分/篇、第二作者2分/篇、第三作者1分/篇),普刊知网收录(除高校学报外)(第一作者2分/篇、第二作者1分/篇、第三作者0.5分/篇)2分/篇;出版论著(10万字以上)(第一作者6分/篇、第二作者4分/篇、第三作者3分/篇);作品校级一等奖2分/项,校级二等奖1.5分/项,校级三等奖1分/项,校级优秀奖或参与奖0.5分/项;省级一等奖4分/项,省级二等奖3分每项;省级三等奖2分/项;省级优秀奖或参与奖1分/项。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国家级二等奖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4分/项,国家级优秀奖获参与奖3分/项。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科研项目

2-5

结项文件或证书

校级(主持人3分/项、参与人2分/项),省级(主持人4分/项、参与人3分/项),国家级(主持人5分/项、参与人4分/项)。

创业实践

2-9

营业执照

运营报告

入住创业园团队负责人3分,成员2分;有营业执照,开展正常营运活动4分,成员3分。成功创业者9学分。

社会

实践

参加校级以上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

0.5-6

参赛记录

证书

校级一等奖2分/项,校级二等奖1.5分/项,校级三等奖1分/项,参与校级竞赛0.5分/项;省级一等奖4分/项,省级二等奖3分每项;省级三等奖2分/项;参与省级竞赛2分/项。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国家级二等奖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4分/项,参与国家级竞赛3分/项。

参加文艺演出/比赛

0.5-6

参赛记录

证书

校级一等奖2分/项,校级二等奖1.5分/项,校级三等奖1分/项,参与校级演出/比赛0.5分/项;省级一等奖4分/项,省级二等奖3分每项;省级三等奖2分/项;参与省级演出/比赛2分/项。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国家级二等奖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4分/项,参与国家级演出/比赛3分/项。

参加各级各类学生组织

1-4

聘用文件和获奖证书

获得省级表彰4分,市级表彰3分,校级学生干部2分,院级学生干部1分。社团负责人1分。

社会实践

社会调查

0.3-4

调查报告

记录

获得团中央表彰4分,团省委表彰3分校级表彰2分。由院、校两级统一安排布置的实践活动,校级团队1分,院级团队0.6分,个人0.3分,此项累计不超过2分。

各级各类表彰

1-6

证书

学生获得各类表彰院级1分,校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

志愿服务

0-2

团委、学生处考核结果

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每天16个课时计算,折算1学分,此项累计不超过2分。

备注:一、本成绩表与《贵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长手册》配合使用,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填写。

二、各类科技成果奖励:指由政府或代表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奖励;学科与技能竞赛:依照《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三、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署名单位必须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四、创业团队为校级以上创业立项项目的申报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由创业项目评审专家组及上级政府部门认定。创业团队见习期不低于15天或累计见习时

间不低于120小时,创业团队招收见习人数同期不超过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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