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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2018-04-19 09:10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为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的改变,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长任组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工作规划、条件提供、导师配备、遴选申报等。

本年度预计校级立项400项,再从中推优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项目。每个专业10项指标,(新招生专业除外),学院申报情况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二、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选题范围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见附件),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申报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学校将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四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四、申报对象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以二、三年级为主,保障在校期间能完成),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五、立项计划及评审方式

1. 本年度预计校级立项400项,再从中推三分之一项目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各学院每专业必须申报项目为10(新招生专业除外)。

2.校级项目评审。校级项目立项评审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论证,并将同意立项的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项目信息统计表(附件2)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立项项目信息表要按优先推荐的顺序排序,并注明是否推荐参加省级项目申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对各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予立项。各学院要做好评审过程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

3.省级以上项目推荐评审。形式审查结束后,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4.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届时请各学院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做好申报准备。

 六、经费资助及管理

   1.经费管理实行二级学院负责制。二级学院负责对学校划拨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和审核,对项目组使用经费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经费使用。经费开支需按项目预算计划执行,项目经费使用范围:①社会调研、参加学术交流费用;②资料、实验耗材、软件购置,测试等费用;③资料打印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等。项目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招待费或劳务费等人员经费或购置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

表格 1项目资助经费计划表

项目类别

项目级别

经费资助(万元)

省财政

学校配套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

重点(国家级)

0.6-1

0.6-1

省级

0.3-0.6

0.3-0.6

校级

 

0.1-0.3

创业实践

重点(国家级)

1-5

1-5

省级

0.6-1

0.6-1

校级

 

0.3-0.6

 

七、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门于201754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附件2)(一份);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1)(两份)(文件命名方式:学院+201810688+序号+项目名称)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通过在线办公发至教务处实践科张玉亭处,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又将在所推荐项目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八、联系咨询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电话:18085790201   张玉亭

电子邮箱:305409978@qq.com

 

 

附件1:  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   

                                          

 

 

  教务处                                         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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