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
类别 |
内容 |
学分 |
审核要求 |
备注 |
创新创业课程 |
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程 |
3 |
考核合格 |
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 |
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 |
0-3 |
考核合格 |
此模块认定不超过3学分,超过部分可自愿申请置换通识选修课学分(不超过2学分)。 |
职业 技能 训练 |
全国外语过级考试及TOEFL、GRE、WSK考试 |
2-5 |
证书 |
通过四级2分,通过六级(英语专业八级)3分,通过TOEFL、GRE、WSK考试各5分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1-5 |
证书 |
计算机二级证书1分,计算机三级2分(非计算机类专业),四级5分,同系列以最高项计入学分。 |
国家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水平考试 |
2-4 |
证书 |
初级2分,中级3分,高级4分,无显示等级的以初级算。 |
参加创新创业交流活动、现场招聘会、学术报告讲座。 |
0.1-2 |
学术报告策划、总结、心得体会 |
参加1次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
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
0.3-2 |
2500字以上学习笔记 |
参加一项0.3分,各项累加不超过2分 |
创新 创业 实践 |
各类科技成果奖、学科与技能竞赛 |
0.5-6 |
参赛记录及证书 |
A类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A类二等奖5分/项,A类三等奖4分/项,参与A类竞赛3分/项;B类一等奖4分/项,B类二等奖3分/项,B类三等奖2分/项,参与B类竞赛1分/项;C类一等奖3分/项,C类二等奖2分/项,C类三等奖1.5分/项,参与C类竞赛1分/项;D类一等奖2分/项,D类二等奖1.5分/项,D类三等奖1分/项,参与D类竞赛0.5分/项; |
专利、论文(论著)、作品(含艺术作品) |
0.5-6 |
专利证明、期刊、论著 |
发明专利6分/项,实用新型4分/项,外观设计3分/项。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第一作者6分/篇、第二作者4分/篇、第三作者3分/篇);普刊中高校学报(第一作者4分/篇、第二作者2分/篇、第三作者1分/篇),普刊知网收录(除高校学报外)(第一作者2分/篇、第二作者1分/篇、第三作者0.5分/篇)2分/篇;出版论著(10万字以上)(第一作者6分/篇、第二作者4分/篇、第三作者3分/篇);作品校级一等奖2分/项,校级二等奖1.5分/项,校级三等奖1分/项,校级优秀奖或参与奖0.5分/项;省级一等奖4分/项,省级二等奖3分每项;省级三等奖2分/项(艺术作品入选);省级优秀奖或参与奖1分/项。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国家级二等奖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4分/项,国家级优秀奖获参与奖3分/项。 |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科研项目 |
2-5 |
结项文件或证书 |
校级(主持人3分/项、参与人2分/项),省级(主持人4分/项、参与人3分/项),国家级(主持人5分/项、参与人4分/项)。 |
创业实践 |
2-9 |
营业执照 运营报告 |
入住创业园团队负责人3分,成员2分;有营业执照,开展正常营运活动4分,成员3分。成功创业者9学分。 |
社会 实践 |
参加校级以上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 |
0.5-6 |
参赛记录 证书 |
校级一等奖2分/项,校级二等奖1.5分/项,校级三等奖1分/项,参与校级竞赛0.5分/项;省级一等奖4分/项,省级二等奖3分每项;省级三等奖2分/项;参与省级竞赛2分/项。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国家级二等奖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4分/项,参与国家级竞赛3分/项。 |
参加文艺演出/比赛 |
0.5-6 |
参赛记录 证书 |
校级一等奖2分/项,校级二等奖1.5分/项,校级三等奖1分/项,参与校级演出/比赛0.5分/项;省级一等奖4分/项,省级二等奖3分每项;省级三等奖2分/项;参与省级演出/比赛2分/项。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6分/项,国家级二等奖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4分/项,参与国家级演出/比赛3分/项。 |
参加各级各类学生组织 |
1-2 |
任职文件 |
校级学生干部2分,院级学生干部1.5分,社团负责人1.5分,班级干部1分。(任职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 |
社会实践 社会调查 |
0.3-2 |
调查报告 记录 |
由院、校两级统一安排布置的实践活动,校级团队1分,院级团队0.6分,个人0.3分,此项累计不超过2分 |
各级各类表彰 |
1-6 |
证书 |
学生获得各类表彰院级1分,校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 |
志愿服务 |
0-2 |
团委、学生处、各学院考核结果 |
由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每天折算0.1学分,此项累计不超过2分。 |
备注:
一、各类科技成果奖励:指由政府或代表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奖励;
二、学科与技能竞赛级别认定依照《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三、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署名单位必须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