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制定因公临时出国(境)(台湾除外)的2015年度计划。现就报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出访计划管理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则,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
2、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内制定出国(境)计划。
3、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规模。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派员参加一般性国际会议,无实质性内容和作用的各种研讨会、洽谈会、展销会以及开工仪式、内部慰问或庆典等类似活动。严禁组织或参加考察性、无实质性内容或营利性的双跨团组。不得派人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下属的无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的学会、协会、基金会、培训中心等单位组织的双跨团组。
4、严格限量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次数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原则上每人每2年不超过1次(不含赴香港、澳门和台湾)。
5、请各部教学院、部门结合上述要求和切实需要,填报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见附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17:30前报送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含纸纸版和电子版)。学校统筹核准后,上报贵州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汇总,经省委外事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注:1、所报送的出访国家(地区)要在出访前发出邀请函;
2、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出访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联系人:余超 电话:8335028 传真:8335028
邮箱:penglaiyuchao@163.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