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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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校2015年“千人留学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年04月01日 16:53访问量:

 

各教学院:
   根据黔教外发〔2014〕111号《省教育厅关于启动贵州省 “千人留学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5年全省将继续推动“千人留学计划”工作,今年我校拟派出70名大学生赴国(境)外进行短期交流学习。为实现各教学院对外开放均衡发展,70个名额将在14个教学院进行分配。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读2013级、2014级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心健康,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
4、年龄不超过25 周岁(199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申请国外大学须具备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达到外方接收院校要求的语言能力标准。申请台湾地区高校,外语水平不作要求。
二、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学校须在校内对拟录取人员进行院(系)、校两级公示,两级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 个工作日;
3、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1日中午12点以前,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将《贵州省“千人留学计划”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交到国际合作交流处余超老师处。
三、派出与管理
1、学校拟于2015年9月派出录取人员,具体日期以录取学校开学时间为准;
2、录取人员若未经贵州省教育厅批准擅自放弃录取资格或不按规定日期派出,将不得再次申请贵州省教育厅组织的其他公派项目;
3、学校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出国(境)前须与所在项目学校签署《贵州省公派留学协议书》,交存公派留学人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体检等手续(详见附件4);
4、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会在派出留学人员前,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加强心理、精神、道德、诚信、安全意识和跨文化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
四、各学院计划性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1)

 

联系人:余超      联系方式:8335028,短号577730,371489704@qq.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