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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校级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8日 09:29  作者:  文章点击量:

 

 

 

毕院教〔201427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专业的建设和管理,现将2014年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结构优化原则。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学校转型发展,结合各学院发展实际,加强整合与调整,以形成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专业结构。

2.评建结合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

3.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原则。新办专业要进行规范化建设,传统专业要加强改造与提升,对基础条件较好、社会适应面广、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

4.持续推进原则。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常抓不懈;要依据学校各个阶段的发展规划和定位,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有步骤分阶段逐项落实。

二、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

1.新设专业建设申报:2013年已批准新增设的专业必须申

 

报立项建设,建设期为四年;

2.特色专业建设申报:对已通过新专业建设,有一定学生规模、基础较好,对其它专业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及各专业群中的主干专业,可申报特色专业进行建设,建设期为四年(已获立项的专业不再申报);

3.改革试点专业申报:对已形成一定特色和优势的专业,有进一步改革方案和实施计划的专业,可申报改革试点专业建设,建设期为四年(已获立项的专业不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组织申报工作,签署初审意见后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2.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四、申报要求

各教学院将项目申报书及任务书(“教务网页—文档下载—质量工程用表”)纸质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版)于610日前,报送教务处师资科 刘玉娟 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毕节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毕院政发[2012]75号)文件。

特此通知。

                               

  毕节学院教务处

201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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