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15届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教育实习是师范类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教育实践应用能力,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通过实习,有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综合运用于实践,培养和锻炼学生教学能力,进一步检验学生理论学习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实习工作。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实习工作。
三、时间进度及安排
2015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实习工作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时间进度:第七学期第1周至第4周。
工作安排:
1. 组织动员
(1)本阶段,学生必须返校注册、报到。各学院召开实习工作会议,各师范类专业要制定符合专业实习大纲要求,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及考核机制。
(2)召开实习动员大会,作好师生的思想动员,务必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及要求,端正实习态度,提高自觉性和积极性。
(3)根据专业性质及特点,采取专家讲座、小组讨论、班级交流、校内试讲试教等方式,开展教材分析、基础教育形势教育、教学观摩、安全教育等活动。
(4)了解实习学校的教学进度和具体情况,熟悉课程标准、教材内容等,充分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5)认真落实分散实习学生《毕节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及《毕节学院学生实习实践安全协议书》等材料的审核工作,组织学生领取《毕节学院学生实习手册(师范类专业用)》等材料。
(6)在组织开展实习工作的同时,协调安排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其他相关工作。
2. 校内试讲试教
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育实习校内试教工作的指导意见》(毕院教〔2012〕21号)文件,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教学设计,开展校内试讲试教活动并进行考核。
(二)实施阶段
时间进度:第七学期第5周至学期结束。
工作安排: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2015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黔教办基〔2014〕262号),及时与实习学校对接学生进校实习时间,组织学生进入实习基地。
1. 见习阶段
(1)召开实习安排会议,听取实习学校领导介绍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接受实习任务安排。
(2)随堂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同时要听取指导教师介绍自己的教学方法及经验,了解实习学校的教学工作要求及教学常规。
(3)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制订实习计划、备课、试讲等。
(4)熟悉实习学校、学生和班级情况,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含班团活动计划等)。
2. 实习阶段
(1)教学实习
①实习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对应的科目进行教学实习,每位实习生课堂教学时数原则上不少于10课时。
②实习生按学校的科目教研组或年级教研组分组,与实习学校科目教研组或年级教研组一起开展教学活动。进入实习学校后,在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随堂听课。
③实行课前试教制度,实习生的首节课必须在指导教师或实习小组组长主持下进行试讲,试讲未达到要求者不允许上课。
④实习生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参加学校年级组的集体备课,认真编写教案。实习生的教案必须在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课堂教学环节。
⑤同一实习小组的实习生必须相互听课,并做详细的听课记录,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互相听课节数不得少于8课时。
⑥每个实习生课堂教学活动结束后,应开展评课活动,每个实习生参加评课活动不少于4次。
⑦ 各实习基地要由带队教师或指导老师主持,实习小组全体实习生参加,组织1-2次实习生优秀课汇报,以促进实习生之间的交流和相互了解,提高实习质量。
(2)班主任实习
①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及行为状况,制订实习期间班主任工作计划,负责一个班级的管理和教学工作,包括日常管理和主题教育。
②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班级工作计划开展班级工作。在学生自习、课间操、文体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中,做好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③在实习学校允许的前提下,有目的、有计划地结合实习学校的情况,设计并召开至少1次主题班会或开展其他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3)调查研究
①主动参加实习单位的教研会议、研训活动、公开教学、课例研究、技术革新等活动。
②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调研等工作。
③结合毕业设计(论文)开展研究工作,争取在实习实践工作中,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支持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部分工作。
④结合专业或师范教育特色,联系基础教育实际,运用教育理论及有关知识,进行基础教育调查研究。
⑤结合地方实际,拟定调研计划,经带队老师和指导老师审核批准,开展社会调查研究。
3. 实习小结
(1)实习生在上课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教学反思,整理好教案、听课笔记、班队活动计划及有关材料,做出切合实际的个人总结,主动请指导教师提出意见,并在实习小组内评议通过,完成实习鉴定。
(2)实习生填写实习鉴定表,清理借用物品,办理离校手续。实习学校的有关领导、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分别签署意见,出具成绩,并加盖实习学校或单位公章。
(3)各实习小组在离校前召开实习小结会。
(三)总结阶段
时间进度:第八学期第1至4周。
工作安排:
实习生必须根据《毕节学院2014-2015年度校历》规定时间返校。实习生返校以后,按所属学院交回实习相关资料,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考核办法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后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课堂教学、交流评课等方式进行。开展成绩评定,二次考核、推荐校优、工作总结档案建设等工作,进行实习工作总结,召开实习生实习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
四、相关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统筹组织全校教育实习工作检查、总结和表彰等工作,审核各学院实习计划,制定学校实习工作方案,召开实习工作会议,协调安排实习学校接收学生开展实习工作,处理实习中的重大问题,宏观监控学生实习质量。
(二)各学院职责
1. 加强与实习单位、学生的沟通交流,协助教务处联系实习基地、选派实习带队教师,督促检查实习工作。处理实习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及时与学校教务处或实习单位联系解决。
2.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实习工作情况,通过座谈、走访、抽查实习计划、教案、听课、评课等方式,对实习工作进行实地指导、检查、监督、评估。
3.进一步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纪律、职业道德、安全责任等教育,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
4. 完成实习学生返校后的相关工作。
(三)实习单位职责
1. 根据实习学生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实习工作计划》,对实习工作做出总体安排。
2. 组织实施《实习工作计划》,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指导。
3. 委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实习生人数在10人以内。
4. 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学生开展课堂教学见习、课堂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见习)、岗位锻炼等工作,原则上每位实习学生需开展班主任工作实习或见习工作两周以上,课堂教学实习10课时以上。
5. 对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及实习成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 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丰富教学及过硬的职业技术,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
2. 指导实习学生钻研课程标准、教材、操作指南,撰写教案或实习计划;指导实习学生进行实践,并认真组织评议。
3. 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记和报告,使学生有所收获,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4. 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全面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引导学生虚心学习,加强对实习生进行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教育。
5. 实习指导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及时向学校汇报。
6. 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前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核和评分。
7. 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须指导实习学生备课并听课8次以上。
8. 认真填写《毕节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和《毕节学院分散实习学生情况记录表》。
(五)实习带队教师职责
1. 负责与实习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负责对实习生进行全面管理。
2. 负责制定整个实习点的工作日程安排。
3. 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学生遵守《毕节学院学生教育实习守则》、《毕节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守则》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实习生,应及时向实习生所在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 负责考察、指导实习生的课堂教学,报送听课、检查记录至学院存档备查。
5. 负责考查实习生的见习班主任工作、课外活动辅导项目时间等情况。
(六)实习小组长职责
1. 与实习带队教师联系,承上启下,使实习生及时了解实习的有关事宜,使带队教师及时掌握实习生的情况。
2. 联系实习学校的领导和指导教师,接受实习任务,反映实习生的意见或建议。
3. 组织组内同学及时交流思想、总结工作。
4. 主持撰写并落实实习计划,如实施试讲、说课、评课等活动。
5. 检查本组实习生每天的出勤情况及遵守纪律情况。
6. 在同一年级的若干实习生中组成备课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备课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定期组织备课活动。
7. 实习开始和结束时,小组长要代表实习小组成员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如见面会、总结会等。
8. 在进入实习基地第一周,实习学校安排实习任务后,组长及时在2015届实习群(群号:261857340)共享文件下载《毕节学院实习生进校情况调查表》、《2015届毕业生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统计表》填写并发回。
五、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2015届教育实习学生成绩评定由各学院根据校内试讲试教成绩、出勤情况、校外实习成绩、所在学院考核评价等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一)实习学生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实习工作表现及实际实习效果对其进行考核。
(二)实习成绩是实习学生德、识、才、能的综合体现和综合评估,应客观公正地予以评定。实习成绩按优秀(≥9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五级评分,优秀率控制在实习总人数的20%以内。待实习学生返校后,学校再另行组织评选校级优秀实习学生。
六、各学院报送材料
(一)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报送《学院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计划(含组织保障、工作安排、校内训练计划、质量监控措施、考核体系、安全措施等)》(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分散实习生指导教师填写《毕节学院分散实习学生情况记录表》,各学院报送前期、中期检查情况小结。
(三)2014-2015第二学期第5周前,各学院实习工作负责人提交《 学院201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总结(包含计划执行、组织安排、成绩及亮点、存在不足、整改提质措施等)》(电子版和纸质版)。以上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七、注意事项
(一)带队教师带实习生进入实习学校后,除配合实习学校安排实习工作外,要教育实习学生团结友爱、互帮互学、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展现学校良好形象。
(二)实习生必须参加实习单位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虚心向实习单位的领导和教师学习,以实习生和实习教师的双重身份严格要求自己;衣着大方,举止文明,为人师表,应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
(三)实习期间不得游山玩水、赌博、聚众斗殴;不得参加或从事违规活动;务必严格按照实习守则及其学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安全、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严禁私自带领、组织实习学校学生外出活动。组织学生活动必须得到实习学校同意。
(四)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按学校规定,凡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修实习。
八、其他
(一)请相关学院带队领导、带队教师根据《2015届实习生信息汇总表》、《2015届实习生分县负责名单及基地联系表》及时与实习学校、学生联系,确保按时进校实习。
(二)鉴于师范学院已自建实习基地,其下属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实习学生由师范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开展教育实习工作。涉及由学校统一分配至教育科学学院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请师范学院协助安排,其教育实习相关工作均按学校要求统一执行。
教务处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