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工院教〔2014〕1号
各相关学院:
学校将于2014年10月底开展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包括2012年度延期6项和2013年立项38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附件1、附件2),涉及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师范学院、生态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共计7个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内容
结题验收范围包括2012年度 6项延期项目和2013年度立项38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研究成果等。
二、需准备的结题验收材料
需准备的结题验收材料见下表:
三、结题验收工作步骤
(一)由各相关学院收集、整理本学院2013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各项目组提供的材料1-4,并组织本学院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初审。初审方式、是否答辩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初审完毕填写材料5-6。
(二)各学院以项目为单位整理以上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初审过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终审,并公示结果。
四、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初审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应在
2014年
10月
31日
之前将材料1-6报送实践教学科,教务处组织专家终审。
五、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宣传,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报送结题材料。
(二)各学院应对照该项目申请书对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研究报告等进行认真审核,对在结题审核、材料报送环节中弄虚作假、质量不高的学院,将削减该学院立项项目数量及经费。
(三)根据《毕节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毕院政发〔2012〕126号)的要求,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不能按时开展工作的、擅自停止或改变研究计划的、到期后未达到结题条件的,初审或终审评价为差的项目不能结题。项目组应退还已获资助的经费,并取消项目组及指导教师下一期的项目申请资格,不得计算指导工作量。
(四)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文彬(697927)、梁丽娜(690521)。
特此通知。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