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工院教〔2014〕2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处即将开展2015年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实际需要,在盘点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以满足教学需求为前提,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本学院2015年实验(实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预算计划及申报论证工作;
二、办公设备、非教学类设备、零星教学物品及低值易耗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三、申购的仪器、设备必须依托实验(实训)室及实际教学项目;
四、新建实验(实训)室,请填写“新建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
五、申请购买仪器设备请填写“教学类大宗物资采购申报表”(附件2)。填写时务必做到预算正确、数量精确、参数合理,严禁以“一批”、“数台”等带过。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预算,我处将不予上报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讨论。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认真论证,所有材料须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
2014年11月7日
(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梁丽娜(电话:690521)。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