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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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物理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5-09-29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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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学院院长进行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制订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二、掌握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的发展方向,熟悉本院各专业实验室建设情况,负责本院实验室整体建设规划及近期目标的制定与实施。

三、负责指导实验教学改革的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讲义及课程建设规划等。

四、负责实验技术人员的配备、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队伍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五、负责实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以及经费使用的报审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七、审核指导教师提交新学期开设实验所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等的种类及数量、金额预算报告及本学期实验(实训)项目管理卡。

八、落实各实验室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学生实验(实训)考核记录表、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等实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实验室各项数据的收集、统计、整理、分析与上报工作。

十、在保证完成本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实验室的开放工作。

十一、条根据本单位实验教学管理等情况,制订本单位的《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表》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负责实验室、实验工作人员考核及优秀人员评选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下达的其它任务。

十三、中心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协助完成上列各项职责,并完成分管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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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57-833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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