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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毕节学院听课制度》,促使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课堂,了解教学状态,促进教学管理,同时也促进教师间的教学经验交流,学校将于今年11月在全校开展“听课月”活动,请各相关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在“听课月”期间认真按照《毕节学院听课制度》的要求,切实开展听课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全校教学管理人员、全校教师
二、听课形式:各教学院统一组织听课与个人随机听课相结合。
各教学院可以统一组织开展听课活动,针对新进教师、学生反响较大的教师、优秀教师等进行听课;也可由听课人员自行选择听课班级和教师随机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尊重授课教师,听课前最好提前告知拟听课班级和教师,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2、听课时认真填写“毕节学院听课记录”(见附件),听课后与授课教师及时交流。听课结束后及时将听课记录返回相应部门。
3、各教学院和教务处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的收集归档,同时对听课人员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理与反馈。
4、各教学院要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
附件:毕节学院听课记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11122128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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