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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资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2年10月18日 13:51 

毕节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

      2009年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0]17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资助对象
      
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贵州省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省管专家;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主要有功人员;推广科技成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和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及优秀新产品开发的有功人员;科技教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其它急需的专业人才。
二、主要资助内容
      
对以下项目启动给予补助: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紧密联系、具有科学技术创新、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有一定超前性,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200955日前受理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填写《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资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可在以下网站下载,省政府网站:www.gzgov.gov.cn、省科技厅网站www.kjt.gzst.gov.cn、省教育厅网站:www.guizhou.edu.cn

     2. 
各系部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资格,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按要求报送科研处。

     3.  
已获省长资金项目而未结题者,不予资助新项目。项目主持人及参加者在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以变换主持人等方式重复申报。
     4.
项目获得批准后,填报《项目合同书》,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初步审核后,与省科教办签定。

     5.
获得项目资助的单位应按一定比例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6. 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一式六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骆      江洪   欧阳德

  话:8330424

   

                                                         科研处      

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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