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1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工作的开展,我校将按照《毕节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大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请各学院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踊跃申报创业项目,申请学校创业基金。
申报时间:2013年11月5日——2014年3月1日
申报资料:1、《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表》
2、《创业项目策划书》
特此通知。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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