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关于签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及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8年11月15日 10:50 

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39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和《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贵工程院办发〔2018〕4号)相关要求,2018年我校组织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双创计划)共立项310项,其中国家级49项、省级119项、校级142项(见附件1),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并获得实质性成果,学校将组织开展签订任务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依据《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贵工程院办发〔2018〕4号)相关要求成立双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组,负责本学院双创项目的申报、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并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保障。并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负责组织任务书签订工作,安排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组依据申报书内容撰写任务书(附件2),组织开题工作,并将开题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开题时间安排人员参与。

3.开题工作结束,以学院为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任务书(一式四份)、开题答辩工作总结(含开题图片资料)交至教务处608室张永斌,电子版(命名方式: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任务书)发至教务处张永斌在线办公。

4.项目建设经费计划根据《项目建设经费预算表》(附件1)安排,签订任务书后报学校批准执行。建设经费用于支持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由二级学院统筹使用,指导教师不能占用项目经费另作他用。二级学院负责项目经费的审批,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负责。项目经费使用范围:①社会调研、参加学术交流费用;②资料、实验耗材、软件购置,测试等费用;③资料打印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等。项目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招待费或劳务费等人员经费或购置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

5.各指导老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注重启迪和引导,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并做好指导记录。各学院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附件:

1.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及经费预算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附件下载:
【附件1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及经费预算表.xlsx】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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