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创先争优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各项事业持续推进,师生精神面貌有了较大的转变。为宣传我校创先争优工作,展现师生风采及学校建设成果,根据学校团委工作安排,特举办“毕节学院2011‘创先争优’书法(篆刻)、绘画、摄影展评”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毕节学院
承办:毕节学院美术学院团总支
毕节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
协办:毕节学院大学生美术协会
毕节学院龙泉书画协会
毕节学院大学生艺术设计协会
二、组织领导
(1)顾问组
总 顾 问:汤宇华(毕节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顾 问:林 菁(毕节学院艺术系党总支书记)
林 瑾(毕节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常务顾问:夏 鲲(毕节学院团委主持工作副书记)
章 凯(毕节学院美术学院团总支书记)
樊 琦(毕节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书记)
谢贵新(毕节学院乌蒙书画院书法教师)
强春云(毕节学院国画专业教师)
郑 杰(毕节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书法教师)
(2)组委会
组 长:唐 琦(毕节学院美术学院团总支学生副书记)
刘县华(毕节学院美术学院团总支学生副书记)
副 组 长:夏世冰(毕节学院大学生美术协会主席)
赵 俊(毕节学院龙泉书画协会主席)
王建强(毕节学院大学生艺术设计协会主席)
成 员:陈 东(毕节学院大学生龙泉书画协会副主席)
罗 宇(毕节学院大学生龙泉书画协会副主席)
赵泽强(毕节学院大学生龙泉书画协会副主席)
钟 华(毕节学院大学生美术协会副主席)
李 圆(毕节学院大学生美术协会副主席)
陈剑宇(毕节学院大学生美术协会副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设美术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黄 勇13885729121(519121)
副主任:邓 静18748574867(674867)
夏世冰15284697530(677530)
郑国锋18744901120(616620)
赵 俊18744901083(661083)
赵义华18744901008(611008)
王建强15934755575()
王 玉18744900077()
三、参加展评活动的要求及相关安排
1、参与对象:拥有毕节学院学籍全体在校学生。
2、参与方式及要求:各学院组织学生围绕创先争优工作开展及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等各方面进行书法(篆刻)、绘画、摄影艺术创作,每个学院推荐15件作品(根据各学院特点,推荐作品类型在以上四个大类中选择),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奖,并组织作品展览。
3、时间安排:
(1)各学院组织创作及评选推荐:2011年10月10日——28日。
(2)组委会收交各学院推荐作品:2011年10月31日——11月3日。
(3)组织评选时间:2011年11月4日(星期五)
(4)作品展示:2011年11月7日——13日,地点待定。
四、奖项设置
作品评审分三组进行,并分别取前六名予以颁奖。分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五、外宣工作
请学院党委宣传部、学院团委安排毕节学院大学生记者团进行采访报道,并在毕节学院、毕节学院团委、毕节学院美术学院、毕节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团总支网站、各学生社团网站进行报道。
六、活动经费预算
1、奖项设置
(1)个人奖:
书法(篆刻)组、绘画组、摄影组分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分别颁发及证书。
一等奖奖金80元×3=240.00元,二等奖奖金60元×6=360.00元、三等奖奖金50元×9=450.00元,计1050.00元。证书18本×5.00元=90.00元。此项共计1140.00元。
(2)团体奖:
按照各学院报送作品及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取前三名分别设奖,分为:
最佳组织奖:报送作品件数达到组委会要求,学生在比赛中获奖人数、获奖等级统计第一名的,颁发奖金600元及奖状。
最佳参与奖:报送作品件数达到组委会要求,学生在比赛中获奖人数、获奖等级统计第二名的,颁发奖金400元及奖状。
鼓励奖:报送作品件数达到组委会要求,学生在比赛中获奖人数、获奖等级统计第三名的,颁发奖金200元及奖状。
奖状带框每套共计19.00元×3套=57.00元。此项共计1257.00元。
2、评审费:
组委会邀请7名专业教师作为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每人发评审费100.00元,共计700.00元。
3、展览和三笔书法比赛的作品一起展览,不产生新的费用。
经费预算总计:3097.00元。
毕节学院美术学院团总支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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