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荐院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班级、学生自治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提升素质、奋发成才,在校园内倡导创先争优的良好风尚,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学院决定在学生中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班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成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为使评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办理。
一、评选对象
除2014级新生及新生班集体以外的我院本、专科学生和班集体。
二、指标分配
(一)院级“三好学生”指标分配。主要针对各班品学兼优的学生,“三好学生”指标按学生总人数10%分配到各班级,名额计算实行四舍五入。
(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指标分配。主要针对班级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分配。
(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分配。主要针对院学生会干部,按学生干部人数10%分配。
(四)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社团)指标分配。主要针对我院的大学生环境保护协会、大学生自行车爱好者协会、大学生旅游协会、大学生军事爱好者协会的协会干部、3S科技兴趣小组主要负责人。按社团学生干部人数10%分配。
(五)院级“优秀社团成员”指标分配。主要针对我院的大学生环境保护协会、大学生自行车爱好者协会、大学生旅游协会、大学生军事爱好者协会的协会成员。按社团人数10%分配。
(六)院级“优秀团干部”指标分配。主要针对我院团支委学生干部、各团支部学生干部。按学生团干部人数10%分配。
(七)院级“优秀团员”指标分配。主要针对我院各支部共青团员。按学生共青团员人数10%分配。
(八)院级“先进班集体”指标分配。主要针对我院各班级。按综合得分,取前三名获院级先进班集体,作为下一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
(九)各部门所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成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先进班集体”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
(十)已获2013-2014学年校级、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的,此次不参评。
三、评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民主集中;
(三)实事求是,宁缺勿滥;
(四)逐级推荐,逐级公示。
四、评选条件
(一)院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积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品德优良,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排名在本班学生总人数的前20%,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二)院级“优秀班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积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品德优良,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
3、认真学习文化专业知识,刻苦专研,独立思考,勤奋学习,综合测评成绩优良,排名在全班前30%之内,不及格科目按照补考成绩计入。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班开展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讲究卫生,爱护环境,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5、协助校、院、班实施对学生的管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积极主动带头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热心为同学服务,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坚持正义,敢于承担责任,成绩显著。
6、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学生,学生干部身份必须符合原《毕节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且任职时间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三)院级“优秀社团成员”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社团成员,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3、积极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4、关心社团工作,主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认真思考,并在活动中提出意见和建议,较好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和及时作出总结。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为社团的工作作出贡献,办事积极认真,对待工作不怕苦不怕累。
6、参加优秀学社团成员评选的学生,必须在社团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
(四)院级“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能很好的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力,能在同学之间起表率带头的作用。
4、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5、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表现现认真。
6、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五)院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同学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全班同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能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全体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本做到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全班同学必修和选修课学习成绩优良率达到60%以上,班级同学的专业成绩总体水平居本院前列。
4、课堂气氛活跃,任课教师对作业情况、课堂情况评价良好;在社会实践、发表论文、参加各类学术和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一定成绩。
5、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工作;制定有符合校情班情、操作性强的相关班级管理制度。
6、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学生干部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工作认真,班集体建设成绩突出。
7、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宿舍整洁,在公共场所无起哄、嘘闹、滋事等现象。
8、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相处融洽。
9、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同学身心健康,70%以上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0、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文明寝室比例在30%以上。在公寓里做到举止文明、和谐相处、团结友爱,生活方式健康,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11、2013-2014学年的班级工作台帐内容完备(至少完成了《台帐模板》上的内容)。
12、在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参评班级中,具备以下条件几项或者一项的优先评荐:
(1)班级成员获奖级别和次数比例高者;
(2)班级成员担任校、院学生干部或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比例高者;
(3)对提高学校声誉贡献大者;
(4)班级成员普通话、英语、计算机过级比例高者;
(5)班级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比例高者。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愿申报;
(二)班集体、学生自治组织推选;
(三)班主任、辅导员推荐;
(四)学院团总支审查、推荐、公示和报送院党总支审批
六、评选说明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1、违纪受过纪律处分;
2、有违纪行为经查实按学校规定确应受到纪律处分;
3、有抽烟、喝酒、铺张浪费等行为;
4、到目前为止仍然未注册;
5、其他年度担任过学生干部,而2013—2014学年度未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不得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6、所在寝室未获得“文明寝室”或“合格达标寝室”。
(二)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成绩测评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次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之前,各班首先必须认真扎实做好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工作,原《毕节学院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办法》(见《毕节学院学生手册》2013版)已把学生获奖级别高和次数多,是否有处分记录,是否担任校、院、班各级学生干部或校级社团负责人,普通话、英语、计算机过级情况,是否被评为文明寝室等相关情况,通过分值反映在学生的综合成绩里面。本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不再列出相关优先条件,而实行综合测评成绩列前者优先评荐。
2、本次评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所用的综合测评成绩是指2013-2014学年度范围内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
(三)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评选院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成员”、“优秀团干部”。
(四)关于评荐先进班集体相关问题的说明
1、参评班级学生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校期间,学生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
(2)部分学生存在有抽烟、喝酒、铺张浪费等行为;
(3)到目前为止仍然有未注册的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率计算办法:学习成绩优良率=全班学生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考试成绩中80分以上的总人数÷(科目数×班级人数)。
3、专业成绩总体水平计算办法:专业成绩总体水平=全班学生所学专业课考试成绩总和÷(所学科目数×班级人数)。
(五)所有学生及班级的相关信息包括性别、姓名、专业等必须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内容一致,所有的相关称呼必须用全称。
(六)需报送的评选材料
1、各班学生2013—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须盖本院行政公章。
2、各部门初步评荐出的“三好学生”,需填写《生态工程学院三好学生审批表》(附件2)(审批表统一用五号宋体字打印,一寸免冠照片亦使用电子版),同时提交纸质档一份,以下各项申请表依《生态工程学院三好学生审批表》执行。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主要事迹应高度概括打印于推荐登记表内,不另附纸。
4、评荐工作要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公示,并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材料,视为放弃评荐。
5、对评荐工作或公示对象的相关问题反映,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真实署名。
七、程序与时间安排
12月16至12月22日,各班组织评选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12月23日下午5点前各部门将评选结果及材料汇总后交给辅导员胡洁老师。
12月26日,全院统一公示。
12月31日后,颁发荣誉证书。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生态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