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团委关于认真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团日活动的方针,提高各团支部开展团组织生活的主动性、积极性,避免团日活动过程中的讲形式、走过场等行为,我院特制定“半小时团日活动策划”并在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在西区综合楼 206展开关于“半小时团日活动”策划的实施与安排的会议,在会议中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彭远义解说了关于“半小时团日活动”的制度和条例: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团支部开展的常规团组织生活和示范性特色团组织生活。并成立由院团总支书记、学生副书记、团总支学生干部组成的监督小组。
第二条 本考评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评议。
第三条 各班级团支部必须按照院的相关要求完成规定次数的团日活动,并积极申请开展示范性特色团组织生活,每学期院团总支将根据各团支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及奖惩。
第四条 院团组织生活申请流程
第五条 考评制
此次会议落实了这个策划的内容,强调了以后团日活动的规范性,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彭远义在会上要求在以后的团日活动中,各个团支部应当对团日活动高度重视,做好团工作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