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自198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以来,始终将开发扶贫、生态建设紧密结合,在狠抓开发扶贫、人口控制的同时,扭住生态建设这个主题不放松,经过十七年的不懈努力,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林业生态工程成效显著。1988年到2004年,通过实施《中国3356》项目、世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长防”工程、飞播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工程,全区新造林700多万亩,封山育林450多万亩,森林面积从601.8万亩增长到1366.4万亩,活立木蓄积从872.1万立方米增长到1389.6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14.94%增长到33.92%,实现了森林资源的三个同步增长。
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任务。退耕还林工作自2000年开始试点,到2002年全面铺开,经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截止到2004年底,全区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228.52万亩(其中退耕造林108.02万亩,荒山造林120.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0%。
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森林火灾毁林率由1988年以前的3‰以上,连续17年控制在1‰以内。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全面加强。危险性森林病虫害防治力度不断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率由1988年的30.6%提高到2004年的74.45%。
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由1988年的86%提高到2004年的99%以上,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自然保护区建设稳步发展。由1988年的5个共9.8万亩,发展到2004年的10个共26.2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0.65%。已建森林公园10个,建设规划面积87.45万亩,初步形成了以不同类型自然景观为主体,并与众多历史遗迹和人文景观相辉映的特色生态旅游格局。
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1988到2004十七间,在全区336条小流域内共完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治面积7470.12平方公里(其中“长治”工程为7309.88平方公里,中央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为160.24平方公里),占全区水土流失面积16830平方公里的43.3%。并配套建设蓄水工程1855座,引水渠堤169.05 km,谷坊、拦沙坝1624 座,沉沙凼、蓄水池877个,拦山沟、排水沟996.70 km,河堤2.30km。土壤侵蚀模数从1988年的5446吨/年·平方公里下降到3389吨/年·平方公里,土壤侵蚀量减少31.2%以上(其中,治理区的土壤侵蚀量减少57.8%),在治理区出现了“土不下山,水不乱流”的良好生态格局。有26条综合治理的小流域由财政部、水利部命名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百千”示范小流域,是长江上游命名条数最多的地区。金沙县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 威宁县水土保持工作被长江水利委员会领导称赞为“长江上游的样板”,毕节市观音河小流域重点防治工程被中国科学院院士评为“做出了世界罕见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