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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4月21日 09:30  阅读: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党委组织部已根据全校教职工最新工资收入情况,核定了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数额。核定情况将通过在线办公另发相关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自2020年5月起至下一次核定全校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之前,请各党支部按本次核定的数额收缴党费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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