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4月21日 09:30 阅读:次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党委组织部已根据全校教职工最新工资收入情况,核定了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数额。核定情况将通过在线办公另发相关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自2020年5月起至下一次核定全校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之前,请各党支部按本次核定的数额收缴党费。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