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管理办法

时间:2016-06-27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遭遇突发变故导致学习生活不能正常维持的学生渡过难关,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毕节市献血办公室捐资在我校设立“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为确保该基金的使用做到公平、合理、公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由毕节市献血办公室每年捐资捌万元人民币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因病、因灾等突发事故导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第二章 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的管理

第三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由学校计财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团委共同管理,监察室负责监督。

第四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资助对象:在我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参加无偿献血或已注册为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本专科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次300元—10000元,资助金额视具体困难情况而定。300元—1800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申请人所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商议报分管领导审批,1800元以上金额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4000元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查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资助范围:

1、生活费补助

2、伤病医疗补助

3、家庭遭遇突发变故的特殊困难补助

第六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资助人数:

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每年资助人数视当年实际情况,由学生资助中心报学校领导决定。

第三章 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申请条件

第七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爱心帮扶基金申请条件:

参加无偿献血或已注册成为无偿献血志愿者,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1、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4、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或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学习生活特殊困难的学生。

第四章 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的申请、审批

第八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采用适时申请、及时审批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12月底将年度相关材料汇总报毕节市献血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申请、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教学院提出申请,据实填写《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格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2、各教学院负责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确定资助名单,在全学院范围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申请帮扶学生填写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无偿献血爱心帮扶基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审查相关申请材料,确定资助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十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造册,计划财务处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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