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教务处决定开展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需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见附件1。
2. 请相关学院组织项目组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如实填写《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活动记录表》(附件2、3)。
3.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表、活动记录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梁丽娜老师处。
4. 本次中期检查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依据之一,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表及研究活动记录表的项目,不得结题验收。
5. 附件1中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拟于2015年12月底结题,请各项目组合理安排研究进度。
附件1. 2014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表
附件2.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活动记录表
教务处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