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生态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2019年06月27日 17:11 


一、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实验教学工作的职责

(1)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根据年度教学计划及实验课表的安排,作好学生实验所用仪器设备、器材等的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从预习一实验一报告一讲评等各个教学环节入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实验教学中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的训练,努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实验教学中,注意吸收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逐步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水平。

(3)积极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

(4)努力挖掘潜力,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在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同时,改善实验室工作条件、促进实验室建设。

2、设备器材管理工作的职责

1)管理设备器材要定期清点核对,做到仪器设备帐、卡、物相符;材料低值易耗品领用、记录准确、清楚,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2)掌握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使用方法,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仪器设备技术状态良好、存放整洁有序。

3)新到仪器设备要认真组织验收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4)每学期结束前,应向实验室保管员报告本学期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完好状况及药品消耗情况。同时根据下学期本实验室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提交本实验室需要购买的仪器设备和药品清单,由实验室保管员汇总后向实验室主任报告,以便组织采购。

3、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责

(1)认真收集整理实验室工作的基本信息,按时报送有关资料、报表。

(2)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  

(3)经常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

4、实验室研究工作的职责

(1)认真开展实验内容、实验方法的研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充实、更新实验教学的内容,或将研究成果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

(2)积极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研制,用新技术、新方法改善实验室的装备条件。

(3)积极承担科研工作的实验任务。

二、担任实验课教学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理论课教师兼任实验课教学的其工作职责参照生态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工作职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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