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生态工程学院显微镜保管室保管制度

作者: 发布:2019年06月27日 17:04 

生态工程学院显微镜保管室保管制度

一、显微镜是一种精密的光学仪器,保管人员必须了解显微镜的基本结构,掌握显微镜的基本使用方法,能对显微镜进行正确的日常维护和简单的故障排除。

二、显微镜日常维护要求:

1、防潮:经常检查显微镜保管室的防潮设施,防潮失效要及时更换。

2、防尘:保持显微镜保管室的清洁,对显微镜进行定期清洁(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防止灰尘落入显微镜内。

3、防腐蚀:显微镜不能和具有腐蚀性的物品或化学药品放在一起,不能将上述物品带入显微镜保管室。

4、防震:对显微镜进行维护和搬动显微镜时,动作要稳和轻,用右手握住镜臂,左手托镜座,严禁单手提拿显微镜,镜身直立,切勿碰撞。

5、防热:不能让阳光直射显微镜,显微镜不能靠近火炉或暖气管存放。

三、根据实验要求,学生从保管室借出显微镜时,必须当面检查显微镜是否使用正常,归还时,保管人员必须逐台检查,确保显微镜各部件归位,完好,镜头、镜身擦拭干净,方可放入镜箱。对学生损坏的显微镜,要认真进行登记损坏情况,学生签字认可后放入另柜处理。

四、显微镜保管人员对显微镜要本着精心维护的原则,对小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对自己不能处理的故障,应及时报告,修理好后再投入使用,不要勉强使用,以免引起更大的故障或不良后果。

五、每学期结束,保管人员应将所保管的显微镜的完好情况报告实验室主任,对有故障和损坏的显微镜,要将故障和损坏情况及自己处理的情况记录一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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