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通 知
各有关学院或个人:
现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如有组织教职工参加物业管理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学院或个人,请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按时完成数据核对和备案材料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4年12月5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
通 知
人社厅发〔2014〕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安监总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物业管理师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100分 |
60分 |
| 物业经营管理 |
| 物业综合管理能力 |
| 物业管理实务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00分 |
6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安全生产技术 |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1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工作。
附表: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28日
附表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 资格名称 |
报考科目数量 |
报名人数 |
参考人数 |
合格人数 |
合格率% |
| 物业管理师 |
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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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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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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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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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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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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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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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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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