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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师管理科 -
教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起草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养培训等制度。
3.负责规划实施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调研、教育、考核,师德典型选树、宣传等工作;
5.负责协助出具教师师德师风有关情况的函;
6.负责学校培训组织及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管理。
7.负责教师国内外访学、进修、攻读学位等审批及管理工作;
8.负责教师资格的申请、证书发放、教师业务档案工作。
9.负责学校教师评先选优及表彰工作;
10.负责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代的其它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贵州省教育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1号
联系电话:0857-8330261 邮编:551700
师德师风举报邮箱:ggcj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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